成都
航空貨運對鋰電池運輸的限制
1在我們的生活中鋰電池無處不在!
2鋰電池呈現出兩種化學和觸電危險;
3熱失控風險與火災滅火,鋰電池著火后的表現分為鋰金屬電池的火災出現時更多的像是“易燃金屬”著火,而鋰離子充電電池的火災出現時更多的像是“易燃液體”著火,壓制火焰的熱量能認可導致其他電池的燃燒和爆炸,電池爆炸產生一種壓力脈沖和熔融電解質。所以航空貨運不允承運鋰電池。
4鋰電池在空中著火的嚴重性,滅火器不能立即對鋰金屬或者鋰離子電池進行“滅火”一個小型鋰電池火災將消耗掉機艙內所有滅火器,在機艙內滅火還將導致恐慌,緊急降落,與吸煙導致的呼吸投訴和滅火劑擴散,一些用于手機照相機和手電的鋰電池在飛機下降時可能會導致燃燒或者爆炸,尤其是假冒的更為明顯。
6現有數據表明,導致鋰電池事故的最可能原因有:外部短路-通常在連接端觸點接觸金屬物體時發生,外部短路可能導致電池發熱,并進而引起電池及周圍可燃材料發生燃燒。通常與使用設備使用和過程中的不當充放電有關。這也包括不小心激活幾次后發生的過熱,不當包裝和處理以及假冒電池。內部短路-可能有在制造過程中被帶入電池芯或電池中的異物導致電池發生物理損壞或者內部短路。正因為事實存在危險,所以機場貨站不允承運鋰電池。
7鋰電池一般分為,鋰金屬 ,鋰離子電池,電池芯,鋰電池。
成都航空貨運對鋰電池運輸的限制